单支理财产品
产品基本信息
发行银行: | 上海银行 | 委托币种: | 美元 |
---|---|---|---|
投资类型: | 混合型 | 委托币种起始金额: | 8500 |
预期收益率(%): | 2.47 | 起始金额递增单位: | 100 |
到期收益率(%): | -- | 同期存款利率比较: | -- |
是否保本: | 是 | 发行起始日期: | 2018年1月29日 |
可否质押: | 不可以 | 发行终止日期: | 2018年2月4日 |
委托管理期(月): | 11.90 | 收益起始日期: | 2018年2月5日 |
付息周期(月): | 11.90 | 收益终止日期: | 2019年1月28日 |
上海银行最近12个月平均收益率走势
时 间 | 到期收益率(%) | 预期收益率(%) |
---|---|---|
2019年2月 | -- | 3.86 |
2019年1月 | 4.20 | 3.93 |
2018年12月 | 3.69 | 3.95 |
2018年11月 | 4.77 | 3.94 |
2018年10月 | 3.55 | 3.91 |
2018年9月 | 4.21 | 3.80 |
2018年8月 | 4.52 | 3.90 |
2018年7月 | 4.54 | 4.05 |
2018年6月 | 4.42 | 4.15 |
2018年5月 | 4.23 | 4.32 |
2018年4月 | 4.70 | 4.22 |
2018年3月 | -- | 4.40 |
混合型类最近12个月平均收益率走势
时 间 | 到期收益率(%) | 预期收益率(%) |
---|---|---|
2019年3月 | 6.76 | 4.60 |
2019年2月 | 5.83 | 4.34 |
2019年1月 | 4.39 | 4.35 |
2018年12月 | 4.50 | 4.37 |
2018年11月 | 4.64 | 4.39 |
2018年10月 | 4.61 | 4.50 |
2018年9月 | 4.31 | 4.57 |
2018年8月 | 4.61 | 4.69 |
2018年7月 | 4.64 | 4.78 |
2018年6月 | 4.82 | 4.85 |
2018年5月 | 4.44 | 4.87 |
2018年4月 | 4.66 | 4.91 |
产品其他说明
收益类型: | 固定收益 | 委托附属币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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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是否有权提前赎回: | 否 | 附属币种起始金额: | -- |
银行是否有权提前终止: | 是 | 附属币种起始金额递增单位: | -- |
适用地区: | 北京,天津,上海,南京市,无锡市,苏州市,南通市,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深圳市,成都市 | ||
产品管理费: | 产品年化销售管理费率 0.10% 产品年化托管费率0.035% | ||
申购赎回规定: | 本理财产品投资者不得提前部分支取或全额赎回。 | ||
投资对象: | 本产品全部募集资金均投向固定收益类资产,存续期内投资资产为债券、同业拆借、现金,上述资产投资比例在30-100%区间内,符合本产品说明书的约定。 | ||
收益率说明: | 客户参考年化净收益率2.465% | ||
投资风险说明: | 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一)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先关法律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亏损。 (二)市场风险:如果在实际投资期限内,市场利率变化,本理财产品的客户参考年化净收益率不随市场铝变化而变化。 (三)流动性风险:本产品采用到期一次对付的期限结构设计,客户不得提前部分支取或全额赎回本理财产品。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四)投资风险:客户只能获得本理财产品明确约定的收益。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约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上海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仅供客户期初进行投资决定时参考。 (五)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产品认购起始日至产品成立日前,理财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最低发行规模,或因本理财产品资产运作模式等与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监管机构的要求存在冲突,或因国家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发布的通知、决定等导致本理财产品无法按原先约定条件成立,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上海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上海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六)再投资风险:如上海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则本理财产品的实际投资期限可能小于名义投资期限,存在兑付资金再投资收益达不到期初客户参考收益的风险。如果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客户将无法实现全部参考收益。 (七)汇率风险:当客户的投资涉及非本国货币时,存在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如果理财产品到期时,该外币兑人民币汇率相对于期初时出现升值或贬值,而客户在理财到期后因自身需求而进行实际意义上的货币兑换或按当时的该外币兑换人民币汇率进行账面的市值评估,则在人民币计价方式下本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将受到影响。 (八)信息传递风险:上海银行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关条款的约定,发布本理财产品的付息、到期清算、提前终止、突发事件等信息公告。客户应根据约定及时登录上海银行网站(www.bosc.cn)查询。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品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上海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上海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客户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九)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本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运行,进而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在此情况下,上海银行不保证理财本金及收益。 (九)税收风险: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将会影响本产品的设立及管理。如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要求产品运营过程中的相关交易缴纳税款的,则上海银行有权以产品承担该等税款,且上海银行有权根据产品缴纳税款的情况自行决定相应调整产品收益,该等税收风险将可能直接影响客户的收益水平。 (十)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本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资金收益安全。 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您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